6月12日,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德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德阳市中心支行等四部门联合出台《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措施》包括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分期开发、分期办理不动产权证, 优化施工许可手续,优化预售资金监管,调整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推行新建商品住房“交房即领证”,完善住房领域金融服务,强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大力开展城市推介,加强行业管理。《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主城区以外的区(市、县)可参照执行或结合实际制定相应政策措施。
加大住房公积金对合理购房需求的支持力度具体内容包括:
提高最高贷款额度。将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从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维持40万元不变。
执行低首付贷款政策。以低首付支持职工购房,首套房按首付两成执行,二套房按首付三成执行。
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扩大二套房认定范围,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但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认定为二套房。
取消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时间限制。取消首套住房贷款非正常结清需满6个月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时间限制,首套房提前结清的可立即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
扩大贷款支持人群。加大力度宣传和推广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通过扩大制度覆盖面,让更多职工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政策,增加贷款支持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