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桂林交警严查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查处了近百辆共享电动自行车。据了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而此举引起了市民的关注,不少市民表示,桂林电动三轮车、老头乐等电动车安全隐患更大,占路宽又爱超车插队,横冲直撞且没有保险。应该先对这些车辆进行管理,而不是针对共享助力车。共享电动助力车,方便了大家绿色出行。希望交警部门不要一刀切。
也有市民建议,交警查处电动车举措合理,但不能只针对谁。因为企业好管理,所以先查扣共享电动车。个人执法难度大,就消极应对,或者根本不查。 桂林各大菜市,西山早市,黑山早市周围有许多无照三轮车,建议交警去一网打尽。 还有每天上学学校门口,或者放学学校周围,有那种外形做的和汽车一样的电动车,都是无牌的。 另外,建议联合相关部门,把卖电动车的店铺直接关停,整改。要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希望这种执法可以常态化,要不市民的牌照费白交了。
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目前桂林大部分电动自行车均已按照规定办理上牌登记注册手续,但仍有小部分电动自行车未办理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