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记者王元也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8月14日,因发现湘财证券在展业中,其资管业务、代销业务以及投资者适当性原则等方面存在较多问题,湖南证监局一口气对湘财证券及其部分高管开出了五张罚单。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并非湘财证券年内首次被罚,而根据最新修订的《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湘财证券被扣分已经在所难免,对其分类评级或有不利影响。
监管直指湘财证券四大问题
从罚单内容来看,湖南证监局认为湘财证券主要存在以下四大问题:
一是资产管理业务尽职调查过程不够审慎。
湖南证监局表示,公司未前往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对公司发行的金汇25、26、27号资管产品底层资产对应的采购协议、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银行回单、货物签收确认单等文书的真实性履行相应的现场核实程序。
二是公司代销业务内部管理不够规范。
第二个问题直指湘财证券代销业务。湖南证监局指出,公司代销云南信托云涌系列产品时与云南信托签署了《湘财证券云南信托金融产品代销主协议》,并约定了代销费用;公司又通过与广东中诚实业签署《财务顾问框架协议》及附属协议《财务顾问费及支付》,额外收取一笔费用作为代销费用的一部分。
三是个别营业部员工开展代销金融产品业务时未充分说明金融产品风险。
四是个别营业部员工在推介代销金融产品过程中未审慎评估客户购买产品的适当性。
湘财证券被要求一个月内完成整改
湖南证监局认为,湘财证券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第十六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十四条第二款、《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等规定。
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决定对湘财证券采取责令改正并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行政监管措施。
湖南证监局表示,湘财证券应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加强资产管理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有效提升从业人员合规风控和勤勉尽责意识,妥善处理客户纠纷,切实维护客户合法权益。与此同时,要求湘财证券从本决定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向湖南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合规、分管经纪、资管业务等高管被罚
不仅如此,湘财证券经纪业务、资管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以及合规风控等相关高管也领下了罚单。
湖南证监局认为,王小平作为时任湘财证券分管经纪业务的副总裁,在公司代销云涌系列产品过程中,未主动识别、控制业务的合规风险,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李翰园作为湘财证券时任分管资产管理业务的副总裁,在公司发行金汇系列产品过程中未主动识别、控制业务的合规风险,在履职过程中未勤勉尽责。违反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张仁良作为时任湘财证券合规总监,对公司发行金汇系列产品尽职调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未督促公司整改并及时向我局报告。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CharlesYang(杨光)作为时任湘财证券金汇系列项目负责人,在公司发行金汇系列产品过程中,未充分了解基础资产的权属情况,在履职过程中未勤勉尽责,违反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上述四人均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近20亿资管和信托计划“踩雷”
均与一家公司关联颇深
记者发现,上述监管提到的金汇25、26和27号产品及代销的云南信托云涌系列都与一家公司关联颇深。
从这三大资管计划成立公告可以看到,其成立时间均为2018年,其中金汇25号和26号均在当年2月成立,27号在当年3月底成立,认购规模分别为2.487亿元、1.085亿元和1.997亿元,合计达5.569亿元。
目前可查的关于这三大资管计划最近一次的资管报告为2018年3季度,以金汇27号为例,2018年第三季度资管报告显示,该产品2018年7月1日-2018年9月30日期间已实现收益558.84万元,净值增长率为2.74%。
值得注意的是,这三大资管计划均显示为中等风险,主要投资于广州承兴应收账款系列集资金信托计划或一对多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该系列产品资金用于购买广州承兴营销管理有限公司因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所产生的应收款债权,闲置资金可投资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商业银行理财计划。
而天眼查显示,广州承兴营销管理有限公司正是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的曾用名称。
公开资料显示,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均为罗静。而罗静同为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去年7月5日,该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罗静于2019年6月20日被上海市杨浦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有消息表示,罗静以大量应收账款质押向金融机构融资,后资金链断裂,被金融机构以经济诈骗为由报案。
而湘财证券金汇25号、26号和27号资管计划相关应收账款的第一还款来源为债务人到期还款,第二还款来源为中诚实业对应收账款履行差额补足义务及回购义务,罗静同时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不仅如此,湘财证券代销的云南信托·云涌8号、10号、11号、12号、13号等5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标的也是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苏宁采购中心作为付款人的应收账款债权,代销规模为14.359亿。
而罗静被拘留后,相关资管计划和信托计划无疑均出现了风险。
针对云南信托相关产品后续解决方案,部分是以延期形式处理,延期时间为1年;而在上述三个资管计划的清算方案上,湘财证券计划对底层资产处置并转让,底层资产的受让方在两年半时间内分四期支付对应的转让价款给标的资管计划的管理人。同时,标的资管计划主要参考投资者所投金额分四次清算。
湘财证券年内多次被罚
被扣分在所难免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湘财证券领下罚单,或对其分类评级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中国证监会公布2019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显示,湘财证券当年的评级为A。而根据新修订的《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重点关注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合规管理、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各项业务发展等评价指标,并将严格核实相关信息,从扣分项目上看,既有公司层面的风控不到位,业务违规,未勤勉尽责等受到处罚而扣分,也有分支机构和从业人员违规受罚而扣分。
这并非湘财证券今年此次领罚。今年4月30日,黑龙江证监局对湘财证券哈尔滨中山路证券营业部下发一则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主要涉及代销的云涌系列投资者适当性问题。经查,该营业部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2018年9月,营业部向客户葛某金推介云南信托·云涌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时,未能在合格投资者适当性评估过程中对葛某金提供的相关材料存在工作入职时间、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家庭年均收入和投资经验等信息的合规性、准确性进行审慎评估和审核,在未能充分了解客户信息的情况下向葛某金销售了该产品。
二是营业部员工通过微信向客户殷某燕介绍云南信托·云涌1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时,存在“该产品兑付没有问题,唯一的风险就是提前结束,提前结束的话也会按照年化8%计息并兑付”等不当表述。
在更早之前,今年1月23日,上海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措施的决定》,该营业部因未能及时发现旗下投资顾问违规,遭到上海证监局处罚。
根据最新修订的《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公司被采取责令改正,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每次扣1分;公司或者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对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责令定期报告的,每次扣0.5分。
“分分分,券商的命根”,对于湘财证券来说,年内多次领罚,被扣分已是在所难免,且对其分类评级或有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