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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天津市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已陆续展开。7日晚,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我市普通高考录取程序以及各批次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今年我市各批次招生录取工作继续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各高校在线开展招生录取。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各在津招生高校将按照规定程序,完成招录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市高招办将负责监督在津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
各批次录取时间安排为:艺术类(本科批次)、体育类(本科批次)、普通类(提前本科批次)录取时间为7月初至中旬,预计7月15日公布结果;普通类(本科批次A阶段)录取时间为7月中旬至下旬,预计7月21日公布结果;普通类(本科批次B阶段)录取时间为7月下旬,预计7月28日公布结果;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时间为8月初,预计8月4日公布结果。需注意的是,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29日至7月31日。
各批次征询志愿录取时间安排为:艺术类(本科批次)、体育类(本科批次)、普通类(本科批次A阶段)填报征询志愿时间为7月22日至23日,预计7月26日公布结果;普通类(本科批次B阶段)填报征询志愿时间为7月29日至30日,预计8月3日公布结果;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填报征询志愿时间为8月5日,预计8月8日公布结果。需注意的是,征询志愿相关信息,将在招考资讯网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和家长要及时关注。
录取信息应以考生收到高校正式录取通知书为准。此前,考生可以通过登录招生高校网站或登录招考资讯网查询个人录取信息。由于录取工作是一个动态过程,且各高校录取进度略有不同,市高招办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津云新闻编辑付勇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