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为全体员工购买工伤保险
1.填写《参加工伤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盖单位章。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填写《参加工伤保险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盖单位章。
3.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照或成立证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4.本单位人员基础档案等证件和资料;在职人员的劳动合同或用人证明。
5.审核参保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并建立参保单位档案。
新进人员参保程序:
1.填写《参加工伤保险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招工表、用工劳动合同、调动介绍信等)及复印件。
3.核缴费基数、缴费金额;
4.审核参保人员的基础资料;
5.建立参保人员档案;
6.缴纳审核认定的保险费;
7.从次月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保险申报的正确方式是什么
申报工伤保险的办法:先由用人单位或者职工一方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在被认定为工伤后,适时地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最后审核通过的,及时发放相关待遇。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三、新员工入职工伤保险多久才生效
1.新员工入职,当月无参保。找法网提醒您,用人单位为该员工参保时选择当月生效的,该员工的工伤保险生效时间为次日零时;用人单位为该员工参保时选择次月生效的,该员工的工伤保险生效时间为次月1日零时。备注:当月未参保缴费,而选择下月参保缴费的情况。
2.新员工入职,当月社保已由前用人单位购买,新用人单位办理参保手续选择次月生效,该员工的工伤保险生效时间为办理手续那天的次日零时生效。
3.用人单位未为员工参保的,该员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可到社保局申请补缴,由社保局监察核实后,为全单位应缴未缴的人员补缴2年的费用,那么补缴之后的工伤待遇可由社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