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拐24年后,河北小伙牛雨航开启了寻亲之路。在陕西紫阳县,他找到了当年涉嫌拐卖他的嫌疑人,随后报了警。警方认为该案已过追诉期,决定不予立案。牛雨航不服,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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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31日,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向牛雨航发出《立案监督审查通知书》,称公安机关不立案合法。
▲童年牛雨航。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6月5日,牛雨航告诉上游新闻记者,他将以自诉方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几人的相关责任。
此前上游新闻刊发的《河北小伙被拐24年后寻亲意外找到人贩子,警方称已过追诉期不予立案》报道显示,1997年农历3月的一天,两男一女抱着一名男婴来到河北邯郸涉县西戌镇东戌村,这里是牛雨航养母的娘家。来人分别自称是男婴的舅舅、叔叔和大姨,说这男婴养不起了,想找个好人家。
养父母决定收养男婴,取名牛雨航。由于担心男婴是被拐卖的,当时养母要求对方留下字据。事后,3人向牛家索要了9000元的“营养费”。
24年后,牛雨航长大成人,养父母讲述了一切,并鼓励他去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
2020年10月,牛雨航在宝贝回家网登记了寻亲信息,并采集了DNA信息,但亲生父母至今仍无音讯。
机缘巧合中,牛雨航找到了当年涉嫌拐卖他的嫌疑人。他告诉记者,通话中,几人至今没有一点悔意,不仅对他爱答不理,甚至言语中带有挑衅意味,这让他更加难以接受。
▲今年5月31日,陕西紫阳县检察院《立案监督审查通知书》称,公安机关不立案合法。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于是,牛雨航选择报警。警方认为该案已过追诉期,决定不予立案。牛雨航不服,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今年3月24日,这场听证会在陕西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5月31日,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向牛雨航签发的《立案监督审查通知书》显示,“你不服紫阳县公安局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紫公[刑]不立字[2023] 102号),请求提起立案监督的申诉材料收悉。经本院审查,该案发案时间为1997年3月,按照刑法从旧兼从轻原则,应当适用1979年颁布的《刑法》。根据该法的相关规定,你反映本人被拐卖一案已过追诉时效,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符合法律规定。”
牛雨航坚持认为,涉事的犯罪嫌疑人应该受到法律惩治。“如果当初我找到他们的时候,他们能告诉实情,我也能原谅他们。但到了现在,他们还在说谎,这就更让我无法接受。”
牛雨航告诉上游新闻记者,目前,他知道的嫌疑人共5人,他将以自诉的方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几人的相关责任。“因为他们的谎言,我到现在也不知道我的亲生父母在哪里。找到父母,才是我最大的心愿。” 牛雨航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