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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财经讯】8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批复信息显示,同意筹建山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批复要求筹建工作小组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山西监管局提出开业申请。
此前,山西省农村信用社官网公告,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山西省联社”)决定正式启动山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农商联合银行”)组建工作。公告显示,2022年12月29日,山西省联社召开社员大会,审议通过了《山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方案》等相关议案,决定在山西省联社基础上改制组建山西农商联合银行,并授权山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以下简称“筹建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和开展筹建工作。
上述公告称,山西省联社决定正式启动山西农商联合银行组建工作,筹建工作小组聘请中介机构对山西省联社开展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山西省联社社员的股金依据社员大会通过的《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社员股金处置方案》处置。山西省联社自清产核资基准日至山西农商联合银行开业期间的经营成果依据社员大会通过的决议处置。
山西农商联合银行成立后,原山西省联社法人资格取消,原山西省联社的业务、资产,以及债权债务等权利义务均由山西农商联合银行承继。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还批复同意两家机构筹建。其中,同意沈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北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30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机构名称规范为“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另外一家获批筹建的是河南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