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1日凌晨,苏州一女子遭到陌生男子猥亵,据了解,男子是捡到了一张外卖订单获悉了女子的身份、电话等信息,之后深夜给女子打电话将其骗下楼,在黑暗的车里实施猥亵。事发后,女子立即报警,该男子因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同时,女子以外卖平台公司泄露个人隐私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要求道歉并赔偿损失。
近日,苏州市姑苏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该女子全部诉讼请求。法院认为,外卖商家没有对订单的个人信息进行脱敏处理,外卖骑手又将外卖单据遗弃在电梯口,确实存在过错,但与女子遭受侵害不存在因果关系。
9月9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了该案中的受害女子张女士(化名),张女士回忆了该案很多细节,并表示:“这个事情彻底改变了我的生活。对于一审结果,我难以接受,目前已经上诉。”
男租客捡到信息暴露的外卖单
深夜将女子骗下楼并猥亵
9月9日晚,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联系到张女士,她中等身高,身材偏瘦,说话观点明确、逻辑性强。张女士表示,她是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某重点大学,出事前就职于一家500强企业,年薪可观。
回忆事发过程时,张女士整个人变得很急躁,越说越激动,声音不自觉地提高。据张女士讲述,事情发生于2019年10月21日凌晨,她跟同城的男朋友电话聊天,聊着聊着,张女士感觉有些饿,“我男朋友就说给我送奶茶,但是,从他住的地方开车过来要半小时,他怕我饿得厉害,就让我先点外卖垫肚子。”于是,张女士便通过某外卖平台点了一份外卖。半小时左右,外卖送达,张女士说:“我拿到外卖时,没有发现外卖单,但当时没多想。”
又过了一会儿,张女士电话响起,电话那头的男子说:“下来吧,你的外卖到了。”张女士估算着时间,以为是送奶茶的男朋友到了,没多想便下楼了。下楼后,张女士转了一圈没找到男友的车。再次通话,电话那头的男子告诉她,“今天开了朋友的车,自己的车拿到4S店去维修了。”听了这话,张女士心里比较感动:“当时,我和男朋友正处于热恋时期,他车坏了,还愿意借朋友的车来给我送奶茶,我还挺感动的。”
事发时男租客停车的位置
没有路灯,属于视线盲区
随后,根据电话那头男子的指引,张女士便来到男子的停车点。张女士回忆,当时的停车点没有路灯,很黑暗,是视线盲区,加上男子穿了卫衣,把帽子压得很低,她在车子外面根本看不清楚对方的长相,她以为是自己男朋友,就上了车的后座,男子在车里就开始对她动手动脚,意识到不对劲的张女士迅速开门,逃回了家中,并拨打了报警电话。
警方到达后,通过张女士提供的线索,很快便将该男子抓获归案。据了解,该男子是张女士楼上的一个租客,在一楼电梯口捡到了张女士的外卖订单,之后便起了歹意。最终,该男子因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3处“巧合”!
男租客处心积虑精心布局
采访中,张女士表示:“知道这个事情后,很多人都认为我是傻子,分辨不出男朋友。事实上,当有人存心想骗你,真的很难防。”说这话时,张女士明显哽咽了,眼泪在眼眶打转,记者看出,她在努力克制情绪。稍微平静后,张女士对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说出了这个事情诸多巧合之处。
事发后,很多人质疑张女士,为何连男朋友的声音都没听出来。张女士表示:“当天晚上电话那头的声音和男友真的很像,我完全没有想到会是别人。在一审中,我才得知男租客和男友都是江苏连云港人,口音都一样。”
当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询问张女士为何没有在意打进来的电话是陌生号码,张女士表示,男朋友是做业务的,有多个手机号码,之前也发生过用其他的手机号码联系的情况,所以对陌生号码来电并没有起疑。
那么为什么张女士接到电话就下楼了呢?张女士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电话打过来的时间,和男朋友从家里开车到我家所要花的时间是完全吻合的,所以当时我没有多想,就直接下楼了。”
事发后,也有很多人质疑张女士,为什么没有发现车内的那个人不是自己的男朋友。张女士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当时处于凌晨,男租客为了掩人耳目,特意将车停在了一个没有路灯的地方,周围环境十分阴暗。而他坐在汽车后排,穿着卫衣,戴着帽子,将自己全副武装地包裹起来,在车外完全看不出他的脸部轮廓。”
张女士认为,外卖平台泄露个人信息,
是这件事情的开端
张女士表示:“在这件事中,外卖平台做错的地方很多,其中,只要有一个环节被注意,那么整个事情都不会发生。”
“外卖单上我的姓名、电话、住址都毫无保留地暴露在外面,手机号码中间的四位数也没有隐藏起来。”张女士回想起当时的细节时,仍心有余悸,“外卖平台的下单页面,会有一个隐私保护按钮,但是我那天却怎么找也找不到。当时考虑到安全问题,我特地在联系人那一栏选择了‘先生’,但是外卖单上却恰恰把‘先生’两个字隐藏了。”
张女士告诉记者在外卖平台点餐界面上没有隐私保护页面
张女士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那天拿到外卖的时候,就没有发现外卖单。“当时我对这个情况并没有多想,可能是骑手已经撕掉或者是因为赶时间,外卖单掉落在某个地方,骑手工作也不容易,所以我当时并没有追究。”
此外,张女士还告知记者:“当天的外卖骑手已经发现外卖单掉落在地,但他犹豫了一会以后,并没有将掉落在地的外卖单捡起。随后,这个掉落在地,有我个人信息的外卖单,就被下楼倒垃圾的男租客在电梯里捡到,并且打电话给我,谎称是外卖送达,将我骗下了楼。”
受害人称事情过去大半年
没有收到任何一方的道歉
采访中,张女士告知记者:“事情过去了大半年了,我没有收到任何一方的道歉,甚至在维权的过程中,遭受到轻蔑和嘲讽。”
张女士对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透露,“我在联系外卖平台客服后才得知,当时平台的设备坏了5天,在这5天内,每一位点餐的客户个人信息都无法隐藏,而外卖平台在这个机器出故障整整5天以后,才对设备进行维修。”
张女士在和记者讲述自己坎坷的维权之路时,再度哽咽。“事情发生后,我拨打了无数次外卖平台的客服电话,没有一次得到满意的答复。”据张女士讲述,她第一次拨通外卖平台电话,是位男子在接听。“接听的男子在了解了我的遭遇后,没有表示出任何的同情和歉意,相反他的态度很轻蔑,并且还对我发出嘲讽,认为我是来讹钱的。”
“我和外卖平台多次沟通以后,客服表示愿意给予我20元外卖红包的补偿。”张女士对外卖平台的沟通态度非常不满意,“这件事给我带来的心理阴影,用20元的外卖红包就可以赔偿了吗?如果平台在发现机器出现故障的第一时间,将机器维修好还会有后续的事情吗?最让我气愤的是,在整件事发生以后,平台态度恶劣,没有任何一位负责人来主动联系我,我只是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张女士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在多次和客服沟通无果的情况下,自己请了代理律师向外卖平台发律师函,才联系到他们的法务部门。“我以为联系到法务部门以后,他们会和我进行谈判,但是他们不仅态度很差,还很猖狂地说‘你去告我们好了,我们不怕的;你上微博曝光我们,我们也不怕’,他们只愿意给予我1万元的赔偿。”
据悉,骑手公司后续也联系到了张女士,据张女士讲述,“骑手公司的态度也很恶劣,他们认为是骑手的无意之过,愿意给我一部分的现金赔偿。如果当时骑手将外卖单连同外卖一起送到我手里,也不会有后续的事情发生。”
骑手公司:以法律判决为准
外卖平台:不方便透露情况
针对此事,9月10日13时06分,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拨打了骑手公司负责人孙经理的电话了解情况,孙经理告诉记者:“我们之前也选择了其他途径给予当事人赔偿,既然当事人已经选择了走法律途径,那我们会以法律判决为准。”当记者询问孙经理其他途径具体指哪方面,孙经理表示,不方便回答,后续会让外卖平台公关联系记者。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随后询问孙经理是否方便提供公关的联系方式,孙经理却表示不方便提供,他将记者的联系方式记下,并表示公关人员会联系记者。
随后,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于当天13时42分拨通了外卖平台法务负责人冯先生,冯先生表示不接受采访,后会让公司的公关部门联系记者。
随后记者于13时47分拨打了外卖平台全国客服电话,希望可以通过人工客服联系到外卖平台的公关部门负责人,在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等待了近3分钟后,人工客服告知记者:“刚刚帮您尝试查询了好几次,但还是没有查询到公关部门的号码。”该人工客服表示,因为所属的部门不同,所以查询不到公司公关部门的联系方式,会将记者的情况反馈给部门领导,24小时后会给予记者反馈。
事情发生后对生活影响很大
和男友分手,从原单位离职
张女士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这件事的发生对她的生活、工作、心理等方面都带来了极大的影响。张女士当时的男朋友对此耿耿于怀,最终和张女士提出分手。“因为这件事情我也从原单位离职,换了份新工作。”交谈过程中张女士数次哽咽,“我当时的工作,前景十分乐观,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据张女士讲述,那会儿正处于公司每年最忙碌的时间段,但张女士因为这件事情,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频繁请假,年终绩效大打折扣,最终在原单位离职。
“这件事对我心理上带来的影响更是完全无法衡量的。”据张女士介绍,自这件事情发生以后,张女士的父母在每天下班后,都会第一时间来到张女士居住的地方,确保张女士每天下班都安全到家。“那件事情发生以后,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不敢独自出门。我的母亲当时十分担心我的心理状态,向单位请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假,一直陪着我。”
今年3月,张女士将外卖平台的所属公司和骑手外包公司告上法庭。张女士认为,外卖平台没有将外卖订单上的姓名、电话号码、住址脱敏,骑手又将订单条丢弃在一楼电梯口,被他人拾到后,对其作出了违法犯罪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受到了巨大的精神损害。她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进行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30余万元。
8月24日,张女士收到了一审判决结果。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张女士全部诉讼请求。法院认为,外卖平台没有对订单的个人信息进行脱敏处理,外卖骑手又将外卖单据遗弃在电梯口,致使女子信息泄露,存在过错,但与女子遭受侵害不存在因果关系。
判决书上写道,被告两公司不存在侵害张女士隐私权的主观故意和违法行为,造成直接侵害的责任人男租客,已经受到刑事处罚并作出赔偿。法院认为,张女士在整个案件过程中,接到电话即以为是男友,未核实身份就上车,近距离接触仍未认出真实身份,张女士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存在一定的过错,所以判决驳回张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
目前张女士已经重新聘请律师,向苏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