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从义乌市建设局了解到,为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提高商品房预(销)售的透明度,近日该局发布征求意见稿,拟对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系统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新管理办法主要在数字化改革及预售资金监管两方面进行了升级。”义乌市建设局工作人员介绍,增加的数字赋能等要求,将提升“网签”的办事能效,而将于近期上线的商品房资金监管系统,也将有力保障预售资金安全,让房地产项目正常竣工交付。
在数字化改革方面,新规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使用“电子签章”等数字化技术提高合同备案的数字赋能,如若有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无法实现数字化技术完成合同备案的,应当用专用纸张打印已备案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或定金合同,并与购房人共同在书面合同上签名(盖章)。
在预售资金监管方面,新规要求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支付的预购房款,均需进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接受监管;义乌市建设局应当与金融监管机构及其他金融服务机构、不动产等部门间加强沟通,实现信息互通,以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
新规将于正式公布之日30天后施行,将适用于实施之日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的预(销)售,同时2008年出台的原管理办法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