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损害居民财产怎样赔偿

2022-05-04 11:01:50

一、国家电网损害居民财产怎样赔偿

民法典规定,国家电网损害了居民财产的,属于侵权行为,依据居民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二条 【供电人中断供电时的通知义务】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二、供用电合同的权利义务

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因此,这里仅以供用电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来说明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供电人的主要义务

1、安全供电的义务

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合同约定向用电人安全供电,是供电人的主要义务。

供电人的供电质量包括电压频率、电压、供电可靠须附和国家规定和约定的标准,供电的方式、时间、地址和点量等须附和合同的约定。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过或者预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供电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 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因故中断供电的通知义务

供电人因供电设计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供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而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因不可抗力断电的抢修义务

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时,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以尽早恢复供电。供电人未及时抢修,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用电人的主要义务

1、安全用电的义务

由于电力系统具有网络,任何一个用电人的安全合理用电都关系到整个供电系统的安全,关系到社会的公共安全,所以,用电人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能够安全合理用电,不得违章用电、违约用电,以免造成重大损害。用电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用电,造成供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交付电费的义务

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交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交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有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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