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从网络公司离职后,因对老东家不满,远程登录公司的服务器,删除、修改系统代码,致公司运营的网站停运。最终,男子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
男子徐某原系宁波慈溪浒山一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离职的劳资问题与公司发生纠纷。
为泄愤,2021年5月23日至同月25日期间,徐某利用在职期间取得的账号密码,登录公司名下的两个网站,通过删除、修改系统代码等方法,致网站停运。
此举影响不小,其中一个网站在为3万以上用户提供服务,停运时间1小时以上。
据了解,徐某本科毕业,2020年5月加入上述公司,从事前端开发的工作。
“入职后,我帮公司开发了一个加油的小程序、一个充值话费的平台,另外搭建了一个导购平台,还有一个招聘网站。”徐某觉得自己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认为自己是“被离职”的,“因为气不过,感觉自己很委屈,就想给他找些小麻烦。”事后,徐某很后悔。
到案后,徐某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且已赔偿被害公司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法院在审理本案后认为:徐某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因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且已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可以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