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日,藏格控股(7.490, 0.19, 2.60%)(维权)(000408)发布公告称,因虚増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等问题,公司收到青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青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同时,公司实控人肖永明被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并处以90万元的罚款。
青海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藏格控股存在的违法事项包括:虚増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虚增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隐报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巨额资金这三大项。
其中,关于虚増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青海证监局认定藏格控股通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的方式,在2017年和2018年分别虚增利润总额1.28亿元和4.77亿元,导致该公司2017、2018年度财报存在虚假记载。
关于虚增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青海证监局认定藏格控股通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的方式,在2017年、2018年分别虚增预付账款2.41亿元、2.81亿元。
关于控股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青海证监局认定,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期间,藏格控股的控股股东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利用虚假贸易业务预付账款、钾肥销售业务应收账款非经营性占用藏格控股资金共计22.14亿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占用资金余额为21.63亿元。藏格控股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也未在《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基于以上违法事实,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团队宣布开始正式受理藏格控股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臧小丽律师认为,有望获赔的投资者是:自2018年4月28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买入藏格控股股票,且在2019年6月1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
藏格控股,全称是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是000408。这家上市公司是由“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而来。2016年1月,格尔木藏格钾肥股份有限公司89.39亿元成功借壳金谷源,成为钾肥第二股,其实控人肖永明借此一跃成为青海省首富。而借壳上市后不久,藏格控股就发生了财务造假、占用资金等多项违规事件。
臧小丽律师表示,现在监管机关已作出正式的行政罚单,投资者的索赔诉讼可以启动了。后续律师将会代理受损投资者向藏格控股及其实控人提出索赔诉求,要求上市公司及实控人对投资者依法进行赔偿。
藏格控股股票投资者参与索赔的资料准备
1、买卖藏格控股(000408)股票的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开户确认单(对账单已打出身份证号码的,可不出具开户确认单);
4、另附上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
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首先将免费为提供材料的投资者确定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投资者符合起诉条件的,律师将提供进一步准备起诉的材料给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