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又有2人因散播疫情谣言被依法处罚

2020-02-07 12:47:00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我县上下正在众志成城、同舟共济防控疫情的同时,但是,仍有各种捏造、散播疫情的谣言充斥在微信、微博等互联网平台。近期,县委网信办和县公安局快速查处2起捏造、散播疫情谣言,教育训诫1人,行政处罚1人,及时消除了不良社会影响。

1、1月27日,“静思”(微信网名)在微信群中发布了“我叔刚开完会说河源确诊了3例,在人民医院隔离,不敢报出来”的谣言信息。公安机关立即展开调查,传唤叶某英(女,33岁,赤光镇人)到公安机关。经查,叶某英将该谣言信息转发至“一家亲”等微信群中,对我县的疫情防控工作带来干扰。公安机关依法对叶某英进行训诫教育。

2、2月2日,“A~响家整装a娟”(微信网名)在微信群中发布了“龙川有确诊冠状病毒一例,已隔离在东江医院,还有接触过患者的人也不知道多少人,不要出门,重要的事说三遍,不要出门,不要出门,不要出门”的谣言信息。公安机关立即展开调查,传唤黄某芹(女,35岁,田心镇人)进行调查。经查,黄某芹在网络上看到有人发布上述疫情信息后,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将此谣言信息转发微信群中,后该谣言信息被大量转发和扩散,一度引起社会恐慌。公安机关依法对黄某芹作出行政处罚。

龙川县委网信办和龙川县公安局提醒广大市民,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在防控疫情工作紧张进行时,别让谣言再成为一道阻碍,不负责任地发布谣言,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请广大网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坚决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中共龙川县委网信办

龙川县公安局网络警察大队

来源:中共龙川县委网信办、龙川县公安局网络警察大队、龙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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