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县公安局
关于在鹅城路部分路段实行单向通行的
通告
为有效缓解鹅城路交通拥堵现状,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引导市民文明出行,推动城市交通环境优化,促进县城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有序、畅通。在有关部门实地调研、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从即日起对鹅城路朝阳街东路口至人民广场交通环岛段实行规定时段内由北向南单向通行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鹅城路朝阳街东路口至人民广场环岛段实行由北向南单向通行;与鹅城路相交的鼓楼街、儒林街、汾河大街、广场西街、人民广场环岛路口出行的车辆只允许东西向直行或向南行驶,管控时段外可南北双向行驶;管控时段内该路段全线禁停机动车、非机动车。
二、管控时段:夏季06:00-22:30 冬季07:00-21:00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交警部门已在该路段安装和施划相应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请驶入经该路段的机动车按照通告内容和交通标志、标线行驶。
四、至通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后,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对违规行驶车辆进行处罚。
五、本通告自2020年8月10日起执行。
静乐县公安局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