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休假制度由来已久,但是落实率并不高,许多员工表示“想休,但不让休、不敢休”。8月24日提请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二审”的《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草案修改一稿)》提出:推行强制休假制度,以更好地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
为了更好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条例(修改一稿)》明确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管理责任,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安排员工作息时间,对脑力和体力劳动负荷较重的员工,实行轮休制度,避免对员工健康造成人体机能过度损耗或者身心健康伤害。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员工带薪休假制度,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和工会等组织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落实员工带薪休假制度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