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重庆银保监局发布关于印发《金融支持新市民安居乐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通知,鼓励区域内金融机构做好新市民创业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的服务。
《细则》明确了"新市民"范围。新市民是指因本人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来到重庆城镇常住,未获得重庆当地户籍或获得重庆当地户籍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包括但不限于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新引进专业人才、新退伍军人等。
在创业就业方面,《细则》提到,商业银行应完善新市民信用评估体系,优化新市民创业信贷产品,按市场化原则支持新市民创设小微企业,加大对返乡入乡创业企业、工商户的信贷支持,鼓励商业银行通过降低贷款利率、减免服务收费、灵活设置还款期限等方式,降低新市民创业融资成本。在就业上,《细则》指出,商业银行应加强小微企业"首贷户"拓展和信用贷款投放,支持吸纳较多新市民就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获得信贷资金,增加普惠型小微贷款投放。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应健全完善与商业银行合作的转贷款业务模式,立足职能定位,加大对相关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在满足安居需求方面,《细则》明确,银行保险机构应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支持力度,助力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商业银行应在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购买、存量盘活、装修改造、运营管理、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环节,提供专属金融产品,应向专业化、规模化的住房租赁企业提供专属信贷投放,在授信额度、贷款条件、审批流程及信贷规模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降低住房租赁企业资金成本。在满足合理购房信贷需求上,商业银行应切实贯彻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符合购房条件的新市民首套住房按揭贷款标准,建立科学审慎的信用评估体系,对符合购房政策要求且具备购房能力、收入相对稳定的新市民,提升借款和还款便利度。此外,相关银行应大力发展住房储蓄业务,以"先存后贷"、"恒定低息"的特点降低购房信贷成本,精准满足新市民中远期购房的融资需求。
在助力培训及子女教育方面,《细则》要求,商业银行应加强政府、企业、院校合作,支持打造"政校企联动,产教科一体"的职业教育新模式,优化产品和服务,探索通过地方政府补贴贷款利息等方式,依法合规地促进新市民提高技术技能,增强创业就业能力。相关银行机构应加强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切实帮扶家庭经济困难的新市民子女就学。
在医疗养老方面,《细则》指出,银行保险机构应发挥渠道和科技优势,助力医保部门深入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进一步便利新市民就近就地就医。同时还应加大养老保障力度,银行机构应合理满足可持续发展、运营规范、市场口碑良好的养老、家政等相关服务机构的融资需求,推动增加养老服务供给,支持新市民在常住地就地养老。地方法人银行、理财公司应积极研发符合长期养老需求和生命周期特点的养老理财产品及养老储蓄产品,引导资金优先投向本地养老、健康产业。商业银行应积极推动养老理财产品、养老储蓄产品销售试点落地,提升新市民认知度和接受度,拓宽新市民养老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