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克动力")成为了A股市场上的热门公司。4月11日,深交所向长信科技(300088)下发了关注函,事关比克动力业绩补偿款问题。
据了解,2016年2月,长信科技以8亿元认购比克动力新增注册资本,持有比克动力增资扩股后10%的股权。根据各方签订的《增资扩股协议》,比克电池承诺比克动力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不低于12亿元。《增资扩股协议》约定,若比克动力未完成业绩承诺,比克电池及比克动力应在股东权益上给予公司补偿,比克动力2018年实现净利润4479.15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按照《增资扩股协议》,比克电池及比克动力应补偿金额为1.16亿元,截至目前比克电池仅向公司支付补偿款800万元。
对此,深交所要求长信科技结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第六条、第十一条说明《增资扩股协议》中有关业绩补偿的承诺要件是否完整,未明确补偿期限且未主动、及时要求比克动力承担补偿责任是否符合上述监管指引的要求。
此外,深交所要求长信科技结合比克动力及比克电池近三年经营情况、双方对于业绩补偿的责任划分,说明在比克电池系比克动力控股股东、新力金融拟通过重大资产置换收购比克动力的情况下,公司始终在追偿业绩承诺补偿款上区别对待比克电池与比克动力,且认为比克动力不具备补偿能力的依据是否充分、合理,是否存在帮助比克动力规避补偿义务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