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经济学家樊纲在一次公开演讲中提出“六个钱包”买房论,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热议。而今,其中夫妻双方父母的“两个钱包”在一些城市已经可以直接用于子女购房了。
4月11日,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允许符合条件的职工和家庭在购买商品房、保障性住房时,除职工本人及配偶外,职工及配偶的双方父母也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通知》的适用条件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的职工,以及购买商品房或私产房的无房无贷家庭。
根据《通知》要求,未使用贷款购房的职工,购房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可以就已全额支付的房款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购房的价款。
使用商贷购房的职工,借款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可以就支付的首付款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购房的首付款。
使用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的职工,借款人及配偶双方的父母可以就支付的首付款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购房的首付款。其中,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通知》要求,根据这一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及其配偶应未负有公积金组合贷款债务。
根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解读,出台这一新规是因为《关于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公积金委〔2017〕4号)将于2022年4月30日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