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和城乡环境,倡导绿色过节风尚,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成效,老僧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并带队巡查,严格落实2022年1月13日至3月15日济宁全市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一
工作部署安排
1月12日,老僧堂镇派出所、环保所、应急办联合逐一到辖区内10家烟花爆竹零售点下达禁止销售关门通知,并对现场进行拍照、录像留存。派出所、环保所、应急办一直坚持日常巡查。
召开党政联席会议,镇党委书记闫法超、镇长王飞对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坚决把各项禁放措施落到实处。
1月25日,召开老僧堂镇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推进会议,推进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宣传工作及网格化巡查工作。
1月26日,老僧堂镇成立烟花禁售禁放指挥部,对辖区内禁售禁放工作进行指挥督导。
二
禁售禁放宣传
一是印发宣传单4万份、《告知书》2万份,悬挂条幅200条,张贴通告100张,配备宣传车2辆,每天持续进行巡查、宣传,LED电子屏滚动宣传、同时各村通过微信群、村广播等持续不断进行宣传。
二是对辖区内10处烟花爆竹零售点发放烟花爆竹禁售通知,零售点主要负责人签订禁售承诺书,并在零售点张贴禁售、禁燃通告。
三是与市场监管所联合常态化督促辖区内饭店落实禁放主体责任。
四是参照秸秆禁烧网格化,实行网格化管理机制,网格员持续开展宣传、巡查、制止工作。
五是与派出所进行对接,一经发现违法销售、燃放者,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